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田宗武被“双开”
日前,经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对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田宗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田宗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采取隐匿证据方式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大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说情干预;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毫无宗旨意识,在政策扶持事项中优亲厚友;法律意识淡薄,违法举借政府债务;将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贪图利益、损公肥私,“靠财政吃财政”,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田宗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湘西自治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西自治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田宗武开除党籍处分;由湘西自治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