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中小学2022年放寒假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湘西高新区文教卫局,州直各中小学:
经研究,全州中小学校定于2022年1月19日散放寒假。下学期,全州中小学校教职工2月16日报到,17至19日开展集中学习,学生2月20日报到,2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可提前于2月12日开学。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县市教体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湘西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机构重点人群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增强疫情防控措施力度。县市教体部门要做到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和疫情防控骨干人员培训全覆盖,全方位提升教体系统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要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学校要加强校门管理,落实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运动场、快递点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加速推进各年龄阶段师生员工疫苗接种进度,提升接种率、消除脱漏率;加强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管理和行程轨迹监测,教育引导家长尽量减少出行,配合做好外出旅居史、核酸检测情况报备,非必要不出州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保师生安全有序流动、健康平安过节。要坚持做好流感、诺如病毒、结核病、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膜炎等常见传染病的预警预防。
二、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严格期末考试结果等级呈现方式,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并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利用春节对学生开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教育活动,鼓励学生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师要文明度假过节,严禁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严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等活动。
三、巩固控辍保学成果。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寒假期间,全州各中小学校要依托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全面梳理已复学和仍辍学学生情况,一人一案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家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对象至少开展一次“三帮一”劝返复学;要以“五类”家庭学生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扶贫助困活动;要充分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女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的寒假生活,在生活上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要及时了解辍学学生外出打工情况,发现外出打工的未满十六周岁学生,及时向县市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的同时,依法依规对允许子女辍学打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严格落实“双减”改革。各县市教体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双减”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内容深入人心,动员教师、家长主动作为,创设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按照作业、睡眠、手机管理要求,精心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合理布置寒假作业,提倡根据不同学生学业水平差异,设计分层作业、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或在家长指导和帮助下能完成的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严格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时间,确保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按照体质、读物管理要求,引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艺术活动、阅读活动、家庭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假期生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五、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寒假前深入开展消防、校车、校舍、网络、食品及饮用水、传染病防控、预防侵害未成年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整改。要做好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工作,加强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控。离校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开展传染病防控专题教育,内容涵盖新冠肺炎、手足口、诺如病、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水痘、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船舶)和超载车(船)等不安全交通工具,12周岁以下不得骑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下不得骑电动车上路,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不得骑摩托车上路;要教育学生安全用火用气用电,防范火灾和煤气中毒,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要督促提醒学生家长和监护人注意子女假期安全。要建立健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做好防灾避灾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强化假期值班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快速反应,稳妥处置。
全州各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各级电教、教研部门参照本通知执行。中职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散放寒假和开学时间的,须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意,提前或推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