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 郁传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永顺县委批准,永顺县纪委监委对永顺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郁传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郁传鲁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郁传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目无党纪国法,毫无底线,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永顺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永顺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郁传鲁开除党籍;由永顺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