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向柏林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湘西自治州监委对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向柏林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 向柏林在担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期间,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利用职权为本人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家庭美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利害关系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向柏林身为司法机关领导干部,背离职业操守,弃守法律底线,以案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湘西自治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西自治州委批准,由湘西自治州监委给予向柏林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