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丨永顺、龙山6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牟利典型案例
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牟利的案件。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永顺县、龙山县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永 顺
1、龙山县住建局(人防办)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涛利用职权为亲属牟利和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2015年,彭涛在任龙山县外资外援办纪检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妹彭某某承揽工程项目“打招呼”;2017年至2021年,彭涛以其妻陈某的名义,违规经营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投注站,共获利52.82万元。彭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彭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龙山县供销联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彭南俭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牟利并收受贿赂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彭南俭在任龙山县供销之家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长期间,为其特定关系人彭某某获取项目工程款提供便利,并非法变相收受彭某某贿赂14.43万元。彭南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0年12月,彭南俭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3、龙山县原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魏芳炳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牟利问题。2012年至2013年,魏芳炳在任龙山县原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期间,为其特定关系人唐某伪造采矿许可证提供帮助,并违规办理许可证的延期审批手续,使他人非法获得采矿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情节严重。2019年7月,魏芳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