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原三级高级法官朱立新被“双开”
日前,经湘西自治州委批准,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对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原三级高级法官朱立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朱立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朱立新身为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损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湘西自治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西自治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朱立新开除党籍处分;由湘西自治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朱立新简历
朱立新,男,土家族,1968年1月出生,湖南龙山人,大学本科文化,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宣传教育科科长、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07年10月至2020年11月,先后任泸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吉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凤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0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