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党建专干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首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党建专干,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共18名,具体如下:
注: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6日至2004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二、招考条件
参加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报考人员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考入高等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本人有吸毒史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的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2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不适合城市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5月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吉首市委组织部604室(市政大楼A栋6楼)联系电话:0743—8520604。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②报名手续: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党员身份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两张、个人征信报告、《吉首市城市社区党建专干招聘报名表》(附件1)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③党员身份情况,由所属基层党委出具证明。
④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准许毕业的证明报名并按市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⑤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所取得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委全程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可以采取复试的办法,也可以由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
报考人员中,系“985、211、双一流”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或者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的,免面试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部务会研究为拟聘用对象。
(六)聘用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考察递补次数均不超过2次。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城市社区党建专干直接与社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岗位安排确定后,需在3天内到社区报到并开展工作,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任职及待遇
1.一次聘期为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总聘期不超过2个聘期。聘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工作并解除劳动合同。
2.正式聘用的,报酬标准参照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一般工作人员标准(含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险)执行;试用期报酬为正式聘用报酬的80%,不享受绩效。
3.本次招聘城市社区党建专干,经过一定时间工作表现优秀的,可选派至社区担任党组织副书记,特别优秀的可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
4.对本次未纳入聘用范围的人员(不含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以及试用期不合格的),市委组织部按照面试成绩排序,择优选取一部分人员作为城市党建专干预备力量,当城市社区党建专干缺额后,经体检、考察、试用合格后迅速补充,具体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为准。
五、本方案由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8520604(市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743—8521004(市纪委监委)
中共吉首市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