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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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省多地出现本土病例。为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坚决阻断病毒输入途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返县。当前正是特殊时期,返县途中感染病毒风险可能性大。为此,倡导凤凰县在外的乡亲非必要不返县,清明期间倡导通过网络、电话、视频等方式向亲朋好友问候和祝福,通过鲜花祭扫、网络祭祀、家庭追思等文明绿色方式表达情感、缅怀先人。
凡经流行病学调查后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隔离产生的成本费用由被隔离人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按50元/人/天、餐费50元/人/天的标准由隔离宾馆收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贴。
二、主动及时报备。如果确有紧急情况必须返县,请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合理规划返县路线,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尽量避开疫情高发地区,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或者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小程序中的“返湘报备”进行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县,入县后第一时间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行程中注意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将机票、火车票留存备查。返县后,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关注自身健康。如果发现健康码颜色发生变化,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者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报告;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并第一时间前往当地发热门诊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非必要不出县。倡导全县群众近期非必要不出县,减少出行风险。确需出县的,应当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做好个人防护,避开风险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
本通告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凤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