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10月11日关于新增4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41号)
10月11日,在区域核酸检测和重点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我县分别发现1例和3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已转运至龙山县定点救治医院。现将4例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感染者罗某
10月5日
9:00,从洗洛镇切碧村家中进县城;
9:20,在县城长沙路地下商场购物;
10:08,走出地下商场,沿新建路到南岳宫旁裁缝铺裁裤子,后沿路返回街心花园;
11:47,在时代广场“衣世界”服装批发城购物;(与来凤县阳性感染者5日活动轨迹有交集)
12:00,在长沙路地下商场购物;
13:00,在丰彩超市斜对面大东鞋店购物;
16:00,粮贸大厦营业厅旁买水果;
16:33,在民安街道蒲家河走亲;
20:50,进县城到诚信华府和兰柠婚礼定制(岳麓大道入口)停留,后回茶亭社区茶亭路出租屋。
10月6日
9:50,出县城去民安街道蒲家河走亲;
13:00,在县疾控中心门诊部旁姿整一族理发店理发,后在疾控中心门诊部做核酸;
15:55,在三桥口福好中餐厅吃饭;
16:40,去民安街道蒲家河走亲并留宿。
10月7日
全天在民安街道蒲家河走亲并留宿。
10月8日
12:00,从民安街道蒲家河回洗洛镇切碧村家中,未外出。
10月9日
10:00,从洗洛镇切碧村家中去洗洛镇街上;
12:00,在洗洛镇卫生院做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0日
9:00,从家中去湾塘社区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1日
11:20,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感染者杨某
10月5日
9:00,从时代商贸城家中,下楼到一楼1-2号“快乐少年”童装店上班(与来凤县阳性感染者5日活动轨迹有交集);
20:30,下班上楼回家,未外出。
10月6日
9:00,从时代商贸城家中,下楼到一楼1-2号“快乐少年”童装店上班;
13:00,到时代邮政银行旁的理发店理发,理完发后回时代商贸城D栋一楼1-2快乐少年童装店上班;
20:30,下班上楼回家,未外出。
10月7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2:00,在锦泰东方小区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采集完核酸后回家;
16:00,从时代商贸城家中外出,到世纪华联超市买菜,买菜后回家未外出。
10月8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6:00,在锦泰东方小区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采集完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10月9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6:00,在锦泰东方小区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采集完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0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6:00,在锦泰东方小区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采集完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1日
11:00,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感染者曾某
10月5日
全天在时代商贸城家中,未外出。(与感染者杨某系母子关系)
10月6日
上午,在时代商贸城家中未外出;
12:00,在锦泰东方小区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采集完核酸后回家;
13:00,在时代广场邮政银行旁理发店剪头发,后回家未外出。
10月7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3:00,在锦泰东方小区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采集完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10月8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6:00,在锦泰东方小区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采集完核酸回家未外出;
10月9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6:00,在锦泰东方小区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采集完核酸回家途中去世纪华联超市买螺蛳粉,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0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6:00,在锦泰东方小区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采集完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1日
11:00,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感染者彭某英
10月5日
9:16,从县人民医院去世纪华联后门处三双鞋店上班(与来凤县阳性感染者5日活动轨迹有交集);
20:49,下班后前往县人民医院8楼探望住院亲人;
21:54,离开县人民医院回家,未外出。
10月6日
8:26,从家中出发去县人民医院探望亲人;
9:30,返回三双鞋店上班;
15:04,前往县人民医院探望亲人;
16:14,离开县人民医院,前往三双鞋店上班;
19:46,下班后回家;
21:11,前往县人民医院探望亲人,未外出。
10月7日
9:18,在县人民医院做核酸;
9:47,离开县人民医院前往三双鞋店上班;
16:54,下班后前往县人民医院探望亲人;
20:34,从县人民医院回家,未外出。
10月8日
8:09,从家中前往县人民医院;
8:42,离开县人民医院回家;
11:29,从家中前往老县检察院核酸采样点做核酸;
11:42,做完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10月9日
10:00,从家中前往老县检察院核酸采样点做核酸;
10:15,做完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0日
9:43,从家中前往老县检察院核酸采样点做核酸;
11:03,做完核酸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1日
10:40,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请与以上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地村(社区)、县疾控中心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743-6234025
县疾控中心:0743-6223469
龙山县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