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0月1日以来有凤凰县旅居史人员强化管理的通告(2022年第九号通告)
凤凰县报告4例省外输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后,2022年10月6日在县城区全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管混管新冠肺炎阳性。按照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对我市10月1日以来有凤凰县旅居史的人员进行强化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10月1日以来有凤凰旅居史的人员,以离开凤凰县之日起计算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行7天居家隔离,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医务人员上门采样,不得前往全民核酸检测点参与核酸检测。
二、请我市10月1日以来有凤凰县旅居史的人员主动向当地乡镇(街道)报备行程,并服从配合街道社区管理,落实好居家隔离措施。居家隔离期间,不得与家人接触,更不得离家外出,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症状的,要及时向社区报告。
三、对拒不执行防疫规定,不遵守管理措施、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扰乱秩序、造谣生事、谎报、瞒报行程史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吉首市报备电话
吉首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