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关于拟注销滞留缅北人员户籍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劝返吉首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根据我市《关于对吉首籍滞留缅北人员实行“八个一律”惩戒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现拟对18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户籍予以冻结,暂停办理相关业务,依法按程序注销户籍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3月15日前,凡主动联系并遵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完成隔离后到所辖乡镇政府或派出所报到、投案者,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予处罚。凡不听劝告、置若罔闻、一意孤行,仍滞留缅北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吉首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
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18名滞留缅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