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6日,花垣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度,现对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24名拟任职人选予以任前公示。
龙志军,男,苗族,1979年6月出生,大专文化,现任花垣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副处级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曾正武,男,汉族,1987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花垣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拟任副处级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石子金,男,苗族,1977年8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县公安局民乐派出所所长、一级警长,拟任县直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傅定恒,男,苗族,1986年7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殡葬服务管理所九级职员,拟任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熊 娜,女,苗族,198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劳动仲裁院九级职员,拟任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邓 勇,男,汉族,1985年7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经济信息中心九级职员,拟任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田友明,男,土家族,1977年9月出生,函授本科文化,现为花垣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师,拟任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石凤录,女,苗族,1978年7月出生,函授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为花垣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九级职员,拟任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刘 佳,男,苗族,1985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大数据中心九级职员,拟任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彭 竹,男,土家族,1987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党风廉政电教中心九级职员,拟任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王云定,女,土家族,1973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公安局三角岩派出所三级警长,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远鑫,男,苗族,1984年10月出生,函授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四级警长,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石振宇,男,苗族,1988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四级警长,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游奇兴,男,苗族,1978年9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级警长,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石海荣,男,苗族,1985年3月出生,自考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四级警长,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赵纯龙,男,土家族,1989年6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石术辉,男,苗族,1980年9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公安局麻栗场派出所四级警长,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肖学书,男,苗族,1983年10月出生,函授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四级警长,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梁 琪,女,土家族,1988年3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石兴军,男,苗族,1968年10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公安局二级警长,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张 蓉,女,汉族,1989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现为县网络宣传服务中心专技人员,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麻海松,男,苗族,1974年8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技人员,拟任县直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麻克文,男,苗族,1985年10月出生,函授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为民乐镇一级科员,拟提名为副乡(镇)长人选。
张培挺,男,苗族,1988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为双龙镇一级科员,拟提名为副乡(镇)长人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来电举报者,应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受理举报单位:中共花垣县委组织部
受理地点:县委办公大楼三楼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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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花垣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