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3·15”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省内各出版单位、印刷复制和发行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国新出发电〔2022〕10号)精神,切实加强出版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筑牢质量安全屏障,有力保障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新闻出版局决定开展2022年“3·15”质检活动,并对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对主题出版及热点领域出版产品,重点加强生产巡查和印制质量抽检。
1.抽检样品范围.2020年至2022年出版的习近平总书记著作、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读物、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图书报纸期刊及光盘类音像电子出版物;2020年至2022年出版的以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主的体育类图书、以外交和国际关系为主的政治法律类图书、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主的医药卫生类图书及光盘类音像电子出版物等。
2.组织巡查整改。及时掌握主题出版产品和热点领域出版产品的出版印制计划,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即查即改、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提升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水平。对上年度存在批质量不合格的出版单位和印刷企业进行重点巡查并督促整改。
3.开展成品抽检。组织质检力量,到出版单位库房、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市场进行随机抽样。原则上主题出版产品和热点领域出版产品实行全覆盖;一般图书不少于80个品种;报纸、期刊不少于10个品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少于10个品种;光盘类音像电子出版物不少于30个品种。
(二)对中小学重点教材,重点加强排产印制和印制环保质量抽检。
1.抽检样品范围。包括中小学重点教材(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中小学1至9年级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和其他中小学教材教辅。
2.组织排产印制。指导督促中小学教材租型单位和供型单位及时制定完善排产印制计划,统筹安排优质产能承担印制任务,并组织质检力量和相关专家开展全过程巡查,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中小学教材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印制。
3.开展成品抽检。组织质检力量到印刷企业、印刷发行企业、出版物市场进行随机抽检。中小学重点教材抽检全覆盖;其他中小学教材不少于30个品种;中小学教辅不少于20个品种。对中小学教材进行印制环保质量检测,对中小学教辅进行印制质量检测。
(三)对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广告宣传品,重点加强巡查督导和印制质量抽检。
1.抽检样品范围。2022年生产的食品、饮料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广告宣传品等。
2.组织巡查督导,巡查督导印刷企业的意识形态责任意识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印刷违禁内容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印刷手续是否齐全;印刷制度是否健全,质量管控是否到位;在生产印刷中,是否存在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广告宣传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奢侈浪费的行为。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醒,及时整改。
3.开展成品抽检。组织质检力量,到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进行随机抽样,并进行印制质量检测。抽检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广告宣传品不少于15个品种。
二、阶段区分
我省2022年“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检查工作由省新闻出版局组织,省委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简称“质检中心”)具体实施。具体区分五个阶段统筹实施:
1.启动宣传阶段(4月-5月)。印发活动通知,制定活动方案,确定被抽检单位名单。宣传发动相关单位开展内部自查,统筹做好印制生产工作。
2.巡查抽样阶段(6月一7月)。组织质检力量到出版单位和印刷复制发行企业,按照抽样规则抽取样品,并开展生产巡查和督导。
3.检验检测阶段(8月-9月)。质检中心严格按照出版产品和包装装潢印刷品的质量标准和检测程序对抽检样品进行集中检测,并及时向省新闻出版局上报检测结果。
4.通报整改阶段(10月)。省新闻出版局对“3·15”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检查结果发文通报,对存在印制批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处罚,督促整改,对误导消费者包装、过度包装的印刷企业进行约谈整改。
5.总结上报阶段(11月)。省新闻出版局对我省“3·15“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于11月上句将总结情况报国家新闻出版署。
三、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明确目标。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质量安全屏障。要坚持正确出供给,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供坚强的印刷复制质量保障;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要扭转“以洋为美、以洋为尊”的不良包装倾向,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2.科学统筹,逐步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结合实际统筹新冠疫情防控与质量监管,统筹产业发展与质量安全,统筹能力建设与体系建设,将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落地。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按照活动要求,落实生产任务,加强质量管理,做好自查整改,积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巡查和抽检工作。
3.严密组织,确保实效。质检机构要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2022年“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抽样规范,严格按照检测程序和质量判定要求,对出版产品印刷复制质量和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制质量进行检测判定,严守廉洁纪律,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准确、客观公正。要通过此次活动加强质量标准宣传,引导出版印刷企业学习贯彻质量标准,不断提升质量水平。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2022年4月1日
附: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3·15”
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
印制环保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新出发电〔202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部署,切实履行印刷复制质量监管职责,筑牢质量安全屏障,推动出版印刷业高质量发展,有力保障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开展2022年“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并对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对主题出版产品印制质量进行抽检。主要包括2020年至2022年出版的习近平总书记著作、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读物、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图书报纸期刊及光盘类音像电子出版物。
(二)对印刷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广告宣传品和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进行抽检,对过度包装、奢侈浪费行为进行专项督导规范。主要包括2022年生产的食品、饮料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包装装潢印刷品。
(三)对热点领域出版产品印制质量进行抽检。主要包括2020年至2022年出版的以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主的体育类图书、以外交和国际关系为主的政治法律类图书、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主的医药卫生类图书及光盘类音像电子出版物。
(四)对中小学重点教材印制环保质量进行检查。主要包括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中小学1至9年级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同时兼顾其他品种教材。
二、任务分工
(一)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组织指导,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抽检工作。一是组织有关部门、质检机构、技术专家到出版单位库房、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市场随机抽样,同时开展全过程巡查和质量帮扶,及时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二是组织质检机构进行样品检验。三是指导相关地区对存在印制批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存在印刷复制单册(片、个)质量问题和误导消费者包装、过度包装的责任单位进行约谈,向全国通报总体情况,推广经验做法。
(二)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抽检工作。一是指导做好本地主题出版产品、中小学重点教材的排产印制计划,统筹安排优质产能承担印制任务,并组织相关力量开展全过程巡查,排查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组织相关力量到本地出版单位库房、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市场随机抽样,对样品进行检验。三是配合做好国家层面抽检工作,落实有关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约谈,总结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行业协会和标准化组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一是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严格执行质量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印制质量,推动企业通过改进材料、技术、工艺、设备等,避免误导消费者包装、过度包装行为。二是标准化组织加快制定完善相关质量标准,研究立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要求的包装装潢印刷标准,并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工作安排。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安排、靠前组织实施。按照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质量监管、产业发展与质量安全、能力建设与体系建设,细化实化工作任务。要将质量抽检巡查帮扶与行业“双随机”抽查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
(二)坚持方向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区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质量安全屏障。引导出版印刷复制单位坚持正确出版导向,加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供坚强的印刷复制质量保障,扭转“以洋为美、以洋为尊”的不良包装倾向,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对印刷复制质量舆情,要快速核实、稳妥处置。
(三)严格工作纪律,落实时限要求。各地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严守廉洁纪律,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抽检标准,确保科学准确;严肃行政处罚和约谈程序,确保依法行政。2022年质检活动时间为3月至10月,各地区要按照本通知有关安排,扎实推动落实,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含行政处罚和约谈情况)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2年3月16日
(联系人:李军、路洲,电话:010—83138425、83138698,
传真:010—83138527,邮箱:ysfzc@npp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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