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梯玛歌,湖南省龙山县民间文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梯玛神歌是土家族文化的象征。“梯”在土家族的意思是“敬神”,“玛”的意思是“人们”,“梯玛”就是“敬神的人们”。梯玛又称为“土老司”,是土家族中的宗教职业者,负责祭祀活动并且兼修医术,梯玛代代相传的《神歌》是对土家族文化的传承。土家族中没有文字,文化的传承多靠口耳相传,这形成了土家族丰富的歌乐文化。在朱熹的《楚辞集注》中写到:“昔南楚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其祀必使巫觋作乐,歌舞以娱神。”足可见土家族当时祭祀时的情形。梯玛歌是湘西土家族巫师梯玛在宗教活动时所唱念吟诵的仪式歌谣,是集诗、歌、乐、舞为一体的庞大艺术载体。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梯玛歌被誉为土家族文化的“百科全书”,涵盖原始神话、宗教信仰、文学艺术等方面内容。 2008年6月7日,土家族梯玛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Ⅰ-80。